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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屏南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4 13:13
屏南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由屏南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共同出资各50%成立的地方国有企业,注册资金1200万元,建筑面积1700m2
屏南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涵盖了水力发电、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建筑施工总承包、承装承修电力设施施工、城区供水水源供应、林业调查设计、园林绿化等业务。现因为工作需要,经屏南县国有资产运营与财政综合服务中心研究同意,屏南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在屏南县政府门户网站、生职记(微信公众号)、全景屏南(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屏南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指的是在197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4.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5.本次公开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6.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截止2022年11月1日(含1日)。其中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含1日)。除学历、学位证外,报考人员在2022年11月1日(含 1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结论,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但此类对象须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行文批复并聘用。计划表中规定的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证书。    
7.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8.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四、薪资待遇:薪资按录用单位正式员工有关规定办理,月薪6000-8000元(含五险一金和相关的福利待遇)。
五、应聘须知
(一)招聘流程:现场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公示→入职体检、考核→结果公示→聘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12月1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材料至屏南县古峰镇梨园路1号中心城市广场2幢15楼报名;或添加微信号13385064332(屏小猎)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报名。
(3)联系电话:0593-3326066
(4)资格审查:由屏南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1寸证件照3张;
(2)个人健康码、行程码;
(3)个人征信报告(5日内查询);
(4)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各一份。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7)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向本人发出笔试通知。未获通知者,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勿自行来访。
(五)面试
1.根据笔试得分情况,按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成绩按照0分计算,并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2.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弃权。
(六)体检、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医院应是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屏南县政府门户网站、生职记(微信公众号)、全景屏南(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录用。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携带身份证等规定物品参加笔试、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弃权。
2.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未形成竞争关系的,报考人员面试单科成绩≥70分者,可直接考核引进。
3.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进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未被聘用的,材料不予退回。
5.招聘费用按实际支出由屏南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6.本文未尽事宜由屏南县人力资源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指导单位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指导本次招聘工作,县国资监管机构指导、监督招聘工作,使企业的招聘工作规范、合理。
 
屏南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1:屏南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